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体育赛事活动防汛安全提示

2020-08-05 09:04:09    北京市田径运动协会

7月21日,市体育局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我市将恢复开放运营体育健身场所,逐步恢复赛事活动举办。但据气象部门消息,我市已于7月20日进入主汛期,今年我市主汛期降水量较常年偏多,部分河流可能发生洪水。

为做好体育赛事活动防汛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防汛办和市体育局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安排,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汛期组织开展体育赛事活动有关风险和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各赛事主、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妥善制定赛事活动举办计划,做好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并在赛事举办前15天在我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赛事管理系统进行赛事信息登记。

二、赛事活动临近前期,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提示,做好分析研判,如遇雷雨、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应及时推迟或取消举办赛事。汛情预警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赛事活动。

三、在强降雨或连续降雨过后3至5天内禁止在山区组织开展各类登山、徒步、定向、越野跑、和骑行等山地户外体育赛事活动,防止山体松动引发的滑坡、落石、塌陷等次生灾害事故。

四、组织游泳、赛艇、漂流及龙舟等水上项目或钓鱼、铁人三项等涉水项目体育赛事活动期间,要科学配备救生艇或救生员,注意防止人员溺水,避免到江河水库等陌生水域开展赛事活动。

五、组织汽车、摩托车等项目体育比赛期间,如遇雷雨天气,应及时终止比赛,并组织车辆、人员疏散。

六、在组织体育赛事活动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暂停赛事活动,组织参赛人员躲避在安全的建筑物中,不要在树下避雨,不要手持金属物品,远离河流胡泊、稻田以及空旷地区,远离广告牌以及简易建筑物,以防雷击。

七、汛情期间举办有青少年参赛的体育赛事活动,各主、承办单位需同时按教育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求,做好参赛运动员的安全监护工作。

八、针对汛期高温、多雨、多大风雷电天气的特点,各赛事主、承办单位要加强对赛事举办场馆的用火用电用气设备开展消防安全巡查。

九、建议汛期各体育赛事活动主、承办单位为参赛人员及工作人员预备一次性雨衣、雨伞等防雨用品,赛事活动结束后如遇雷雨天气,应有序组织人员撤场,减少人员聚集。

“安全度汛,人人参与”,我们号召各体育赛事活动主、承办单位及参赛人员,切实增强自身防汛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安全有序组织体育赛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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